谈新加坡保安业的历史与现状
新加坡虽然只有710平方公里国土、508万人口,较之美国、英国等国,其保安业起步也相对较晚,但是,发展至今,新加坡保安业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尤其是私人保安服务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有效提高了社会安全防范水平,提升了公众对社会安全的信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新加坡第一家保安公司成立于1958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该国保安业已经初步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产业。新加坡保安业涵盖了保安和私人调查两大类业务。
从机构性质来看,新加坡保安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保安业,包括保安机构、私人调查机构以及保安服务提供商。其从业人员不允许配备枪支和警械,主要职能是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如看守私人住宅、企业厂房、商店,防止未经许可进入或偷窃,抓捕破门盗窃者等,抓到的盗窃者必须移交警察部队处理;也有一些保安员在公共场所从事安检工作。
另一类是政府独资或控股的机构。工商保安机构依据《工商保安机构法》于1972年成立,初衷是将新加坡警察部队守卫与护卫组分离出来,成为新加坡政府的一个法定机构,通过赋予其提供专业武装保安服务的权力,缓解警察部队的人员编制限制问题。该机构隶属内政部,高级管理人员一律由内政部任命,采取有偿形式开展保安服务,并可以雇用辅助警察。工商保安机构曾是新加坡唯一官办的、可以提供武装安保服务的机构,也是最大的保安机构。随着对保安关注的提升,新加坡政府决定加强武装保安服务业的竞争。2005年6月,根据《工商保安机构(解散)法》,工商保安机构解散,其资产和业务等移转给策安保安公司。这样,工商保安机构实现了企业化转型,成为淡马锡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其他保安企业遵守同样的法律法规。现在,新加坡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樟宜国际机场地勤服务公司等其他几家公司也拥有了提供武装安保服务的执照,这些公司被严格限制于其业务范围内行使警察权力。
从从业人员角度划分,新加坡保安业的从业人员可以分为辅助警察、保安员和私人调查员。前者只有经警察总监或其授权的警察书面批准,才能成为辅助警察,其可以被授予警察所拥有的权力、特权、豁免,行为应遵守《辅助警察部队条例》,而且履行警察职责时也被视为刑法下的公务员;而后两者则需要发证官颁发的保安员执照、私人调查员执照才能上岗,其行为需要遵守私人保安业的行为准则。鉴于辅助警察是依据《警察法》创立的,且新加坡《私人保安业法》亦明确将辅助警察排除在该法适用范围之外,因此,本文对其不予详细讨论。
近几年来,新加坡从事私人保安业服务的保安机构数量一直比较平稳,2008年为263家,2009年为275家,2010年为274家。而截至2010年11月4日,拥有有效私人调查执照的机构为125家。由于新加坡允许一个机构同时拥有保安机构执照和私人调查机构执照,很多企业都是两项业务兼营,因此,上述数字有重复计算的部分。保安业的从业人员则从2005年的1.8万人猛增到2009年的约3.2万人。
(友情提示:本站有些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小编,我们编辑人员将立即删除;小编电话:13662500290(微信同号)QQ:2091435259;邮箱:2091435259@qq.com;)